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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徽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宗旨: 平等, 機會, 獨立
教育

檢討版權條例的若干修訂

執委袁建明及行政主任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上午到工商科技局辦事處出席會議,就該局最近提出檢討版權條例之若干條文修訂,表達本會意見。當日除本會外,亦有其他視障團體、教統局代表、平機會代表,以及復康專員出席會議。工商科技局則派出一位首席助理秘書長及一位助理秘書長出席及聽取意見。本會當日提出之意見總結如下:

1. 本會認同因是次修改允許的作為而受益之人士應為「因殘障而引致閱讀困難」之人士 (Persons with a print disability)。

2. 如果轉譯行為須得到版權擁有人同意的話,本會擔心時間上會出現延誤,對視障人士學習將造成障礙。

3. 建議條例訂明,如市場已有可讓視障人士閱讀之格式出售的話,該格式必須於合理時間內及以合理價格發售。惟本會認為,此兩項要求難於定義,亦有可能版權擁有人基於商業考慮而以較高昂價格發售該格式,因而對視障人士造成不公平;況且如果該視障人士已擁有一個版權作品的話,他轉變閱讀方法不應視為侵權的行為。

4. 為方便視障人士擁有可讓視障人士閱讀之格式,如非有利潤產生,出售時不應被禁止。

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三三四學制改革)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對改革高中及高等教育學制<3+3+4>教改方案的意見

 

前言:

 『有教無類』是教學的最大理想,亦是融合教育發展的基本,我們相信作為主統香港教育的部門,在二零零八年實施的<3+3+4>的教改方案,都是為了讓我們的未來一代,可以在教育的系統中,得到好好的裝備,以配合未來社會的發展。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乃本港首個由視障人士組成的自助團體,成立於一九六四年,本會轄下的毅行者教育及資源中心於過去三十多年一直為視障學生提供就學上的支援,包括學業輔導、課本轉譯,以及溫習場地等,親身體會了視障學生及家長於不同年代不同情況下在學習上所面對的困難及需要。每一次的改變,視障學生及家長每每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去適應,故此我們新的改革方案也應同樣切合視障學生的需要,不會因為他們本身的殘障與及課程的配套設施不足而削弱競爭力,反之應該令視障學生同樣可以提昇學習機會及能力,讓他們藉着教育機會,踏上個人成功之路,貢獻社會。

 縱使新的教改理念,著重多元化的全人教育特質,務使學生建立具批判性以及獨立思考的能力;同時,為了減低學生考試的壓力,經歷六年的中學學習後,學生仍會以一個公開考試的成績,決定能否跨入大學的能力。顯然,在公開考試的競賽中獲勝,仍是這個方案的主體,雖然考試的次數由兩次減為一次。

 我們相信這個新方案,可以令學生的學習環境變得多元化。雖然我們認同多元化學習可擴闊學生的視野,但我們擔心,如果沒有足夠的配套及考慮,最終只會成為我們視障學生的障礙。故此局方在設計這個方案時,必須要考慮我們視障學生的才能與需要。

本會認為有關改革值得注意的地方有:

1. 初中與高中的銜接

對於嚴重失明或全失明的學生來說,他們對學校環境和設施上的配合,尤為重要,現時大多同學可以就讀至中五而無需特別銜接,假如將來的學制是      需要轉校或不是等額直升的話。將會為視障同學帶來適應和銜接的問題。

 

2. 通識課程的內容

雖然通識課程在理論上,透過專題研習,讓學生建立更廣闊的視野,更瞭解在周邊所發生的事,但局方應該理解視障學生的學習方式:全失明學生需要依靠將課本文字轉譯成為點字文本,才可以知道課本的內容、弱視學生則須要將資料放大;如果他們要參考互聯網上的資料,又需要透過特別的儀器或軟件;倘若專題討論的內容是以圖片或其他媒體方式表達,全失明的學生更是較難參與。所以,如果通識課程的內容,是以當下或即時發生社會事件為研習課題,例如剛發生的南亞海嘯,由於視障學生需要較多的聲音和文字媒體作教材,參與討論的機會因而被削弱,因為全失明的同學要靠點字文本來掌握內容;而弱視的同學,則較普通同學需要更多時間來閱讀資料,但若不涉及當下發生之事,又失去通識教育的意義。因此,通識若果是新高中課程的必修科目,我們恐怕視障學生們,未必具備競爭力。

3. 多元化的學習課程與模式

無可否認,多元化的學習可以培養學生多方面的學習興趣,但因為學習儀器及軟件是學生必然的伴讀工具,而這方面的發展,至今仍然十分有限,所以,我們的同學在選科上,都會因應著有否儀器軟件配合而決定修讀,事實上,許多時候,我們同學根本沒有選科的機會;再者,因為儀器軟件上的限制,我們的同學根本不可以利用一些普通的電腦程式來做家課,例如全失明的同學,至今仍未能在互聯網上搜索圖片及圖像;又如果沒有放大軟件的設置,弱視的同學亦難以在網上搜尋資料。再者有關輔助學習的材料,如果涉及版權或創作權的話,在點字轉譯的過程中是否可以獲得豁免?顯見若果要配合多元化的學習模式與機會,我們的同學除了需要很大的適應外,學習配套與設施是否足夠及配合,亦是一個關鍵的因素。

4. 成績評估的形式

方案提及評估的方式除了以公開考試形式作評核之外,亦會引入校本評核的部份,這表面看來可以減低『一次過』評估的壓力,但正如我們在第3點所提及,視障學生會因儀器與設施未及發展成熟的關係,在多元化學習的模式下,表現會較其他同學遜色,反而在公開考試以筆書寫的方式,視障學生的能力及表現,相對會較有把握。所以,如果成績評核的方法,是以兩種評核方式,選取考生得分較高的一環,相信對我們視障學生的評核會較為公平一點。

5. 其他學習經歷

方案亦有提及要預留最少百份之十五的課時,讓學生可以達到學習以外的目標。綜觀現時視障學生在普通學校的狀況,基於安全及難以找專人照顧的原因,他們多不會被鼓勵參與學校的水陸運動會、義工服務、課室外的觀賞或學習活動;亦有些學生不能上音樂課,因為學校沒有為失明人而設的音樂軟件等等。所以,新的學制單單加入這些學習元素,而沒有配套設施的話,對我們的視障學生並沒有好處,反而成為學校及學生的負累。除非,局方或學校可以建議或及保証提供多一些活動選項,讓我們的學生可以有選擇是否參與的機會!

6. 職業導向課程

方案指出新課程的另一個目的,是為學生的就業作出準備,所以,學生可以選讀職業導向課程,這畢竟可以配合學生不同的需要。但我們發現在列舉的課程範疇之中,差不多全都不適合弱視選讀,更遑論全失明學生了。因為現時所見,某些學院舉辦的課程,會基於沒有教導的支援與經驗,拒絕收取視障學生就讀。教統局局方仍然推出這項建議,是因為在課程設計上,未有考慮視障學生需要,還是局方認為視障學生日後必定可以選讀這些科目呢?

7. 家長的負擔

在新的學制下,除了學校和老師需要有額外的裝備和資源外,家長亦極需要在財政(如學費、術費)和器材上(如家中的電腦、軟件、各種輔助儀器等)的支援。我們關注到,不同階層的家庭,會因此而造成學習進度和成績的差距。

8. 師資的培訓

眾所週知,教授視障學生的老師,在掌握與及明瞭視障同學的特別需要方    面,必須要有較專業及全面的培訓,才收事半功倍之效,尤其在新的學制改革下,老師的適當介入及引導更形重要。師資培訓得宜,往往影響改革成效。

我們的建議:

1. 教材轉譯支援

因為在學習資料作轉譯提供上需時,所以,學習課文的內容,應該早些交予學生的支援老師,盡快作出點字轉譯,並在上課前可以交到學生的手上;或者儘量利用電腦的方便,老師可以將備課的內容,放進電腦磁碟,以便視障學生可以掌握課堂的內容,因而可以熱烈投入課堂學習之內。

2. 制定評估的細則

考試成績對學生、甚至新的學制來說,仍然是學生能否『更上一層』就讀的因素,因此,制定學生成績的評估的細則,(尤其是殘障學生)是非常重要的,當中應該要包括考試的安排、評分的準則等等…。

3. 持續諮詢工作

局方在撰寫課程設計時,除了老師之外,可以考慮徵詢學生家長的意見,因為家長較了解自己子女的學習狀況,他們可以在課程設計上提供寶貴意見,配合視障學生的需要。況且,定期諮詢家長,亦有助他們減低對新教改方案的抗拒,加強教統局、學校及家長之間的融和。此外,本會亦可從平日與不少學生及家長的接觸中收集意見,有助日後完善及改良課程。

4. 加強裝備老師

老師的個人裝備與訓練,亦非常重要。除了適應新的課程之外,老師亦應該了解教導視障學生的方法,才可以因材施教,尤其是如果現時的融合教育得以積極推行,又或以大量專題研習(project learning)作為教學模式的話,如果老師沒有教導特殊學生的方法,將會嚴重削弱教學的效果甚至成為教學的障礙。

5. 強化社區的支援

與其倚賴教學助理,倒不如將學生轉介至專職培育或支援視障學童學習的機構。從積極的方面來看,機構可以支援老師、學生的學習需要;另一方面,老師亦有參照的機會,藉此可以提高對視障學生學習的認知;而學生亦可以在特別的支援下,在居住的社區得享愉快學習的經驗。

6. 鼓勵及支援家庭教育

最後,我們希望政府可以對視障同學的家庭提供支援,特別是在輔助學習儀器上,令視障同學可以與一般同學,同樣地享受同等的學習機會。

7. 豁免轉譯文件的版權刑責

現時學生在搜集材料或教科書的複印上,已有一定程度的豁免。但在視障學生的教科書或教學材料的點字轉譯上,卻未獲得相同的對待。我們非常擔心日後視障學生在學習上將會遇到障礙,故此教育統籌局應該盡快豁免視障學生在使用轉譯教學文件上的刑責。

總結:

 我們認為新的方案在理念上是進步的,在實際上減少一次公開試,亦令大部份同學可達到預科程度,但我們擔心現時的儀器、設施與及科技的設備,是否足夠地為視障學生提供支援?在課程設計上,是否有思考我們視障學童在學習上的特殊需要?如果就上述提出的困難,教統局方面可以解決,相信我們的視障學生,願意試行這個新方案的路!

二OO五年一月